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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 泸州检校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时间:2021-04-14  作者:  新闻来源:信息中心  【字号: | |

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

泸州检校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为了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检校双方的资源优势,为社会培养更多法学应用复合型人才,同时助力检察人员素能提升,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413日下午,西南医科大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举行。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院长罗刚介绍合作协议签订准备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与西南医科大学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张春祥共同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并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随后为双方互聘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兼职教师颁发了聘书。

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就深化检校合作提出三点倡议。

搭沟通之桥,凝聚检校合作共识。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校合作对检察工作的巨大普惠,与西南医科大学共思共行,最大限度凝聚检校合作共识,汇聚检校合作一往向前的动能。

铺协作之路,推动检校优势互补。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协同推进,有效激活法治人才“一江春水”,实现互利共赢。强化优势互补,借助西南医科大学“智库”资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为西南医科大学从事理论研究提供案例支撑。强化创新协作,市检察院将针对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干警专业知识储备的不足,加强与西南医科大学协作,共同探索创新解决问题的机制制度,通过检校合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智力成果和工作实效。

享合作之实,共谋检校协同发展。强化常态化联系,采取组建检校合作工作群、定期座谈会、互派优秀人才开班授课等方式,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强化共同体理念,通过检校合作搭建平台、共享资源、共育人才、共创品牌等方式,推动双方创新发展。

刘孝勇检察长强调,检校合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检校双方的精诚合作、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双方携手共进、务实进取,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为泸州争创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

签约仪式上,张春祥校长介绍了西南医科大学的基本情况。他表示,西南医科大学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走检校合作之路,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密切结合,是学校和司法机关共同参与法学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创新模式,既为学生提供了提升法律实务能力水平的机会,又为学校教职工与人民检察院司法实务工作者搭建了合作平台。他期待与市检察院在合作中优势互补、精诚合作、利益共享、实现双赢,共同谱写检校合作新篇章,为培养更加优秀的法律人才,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检察院参加签约仪式人员在张春祥校长的陪同下参观了西南医科大学校史馆,了解学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简约而隆重的签约揭牌仪式开启了西南医科大学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校共建的征程。接下来,双方将在合作框架协议之下,细化合作方案,深化合作内容,扩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的模式,共享信息资源,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共促共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同频共振,最终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院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西南医科大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学院处科级干部、各中心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签约仪式。西南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何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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