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根据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公益诉讼公告、诉讼请求、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确定等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形成了统一认识。《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