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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6400余尾珍稀鱼苗放流赤水河
时间:2019-11-04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网站  【字号: | |

  

 

  10月31日,在泸州市合江县真龙镇集中村赤水河段,丁某某在检察官、法官的见证下,将6400余尾中华倒刺鲃鱼苗放入河中。

 

  

 

  中华倒刺鲃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土著鱼类之一,俗称青波、乌鳞、青板。其体长而侧扁,头锥形,吻钝,喜成群栖息于水质清澈、底层多为乱石的急流河滩处生活,主要分布于长江上游的干、支流里。

  “检察官告诉我,禁渔期捕鱼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破坏了赤水河的自然生态。我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希望放生这些鱼苗能弥补我的过错。”被告人丁某某在放流时说。 

  此前,丁某某因在合江县九支镇徐家祠赤水河段的禁渔区内使用电鱼器电鱼,被公安机关抓获。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合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没收作案工具,责令被告人在赤水河水域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守护“长江生物基因库”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一条未在干流筑坝的一级支流,生存着鱼类141种,其中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46种,是我国渔业资源的重要栖息地、淡水鱼类种质基因库,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繁衍的唯一避难所。实施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渔(合江县赤水河河口以上赤水河流域全部天然水域),可以遏制长江流域鱼类资源衰退趋势,对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10月,四川省泸州市与贵州省遵义市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启动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助机制以来,双方联合开展“打击赤水河流域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两地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涉及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相关损害赤水河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整改。 

  2019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时提到:“重庆、四川、云南、贵州4省市检察机关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四川省古蔺县某酒厂向赤水河违法排污,邻近的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向古蔺县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古蔺县检察院向县生态环境局提出检察建议,共同保护两省界河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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