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泸州分局、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在泸州市南城街道澄溪口滨江路共同举行“非法捕捞器具集中销毁和补偿性增殖放流鱼苗”活动。
活动现场共销毁非法捕捞器具604件,补偿性增殖放流草鱼、鲫鱼等各类鱼苗280斤。
此次增殖放流鱼苗均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所购,并在渔政专家指定水域投放,以修复非法捕捞行为对长江上游流域生物多样性造成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