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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4-03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计财部  【字号: | |
  第一部分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领导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市委的工作思路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5、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县、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8、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10、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通信专网建设、信息网络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查复核工作。  

  

    11、负责对全市检察工作中具体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政策法律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检察改革。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考核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14、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机关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5、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16、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工作。  

  

    17、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18、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15个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中心、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行政装备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机关党委。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工作面临多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依法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水平,为泸州“决胜全面小康、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贡献检察力量。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定检察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  

  

    2、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贡献检察智慧力量。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目标,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自贸区建设、平安美丽泸州建设等工作中,主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严厉打击教育、就业、环保、医疗、金融、社会保障等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依法办理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3、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深入推动社会基层治理,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和宗族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探索加强法律监督的方式途径,不断丰富检察监督内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坚持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并重,完善平衡全面的检察监督格局。强化“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进一步打造和巩固未成年人检察、智慧检务等泸州检察工作品牌。  

  

    4、以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为抓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法”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严守纪律作风各项规定,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57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3.57万元、下降3.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68.05万元、占99.94%,上年结转收入2.1万元、占0.06%。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357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3.57万元、下降3.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其中:人员支出2612.44万元、占73.18%,日常公用支出282.42万元、占7.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8万元、占0.79%,项目支出647万元、占18.1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3.57万元、下降3.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8.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27.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68.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6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927.2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41%;住房保障支出246.0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927.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办案费等项目支出、购置办公设备及其它专用设备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1万元。主要用于为干警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6.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1人次。主要用于省检察院工作需要安排我院干警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50%,变动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标准。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用于各级检查及检察机关上下级及市级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有关机关单位工作指导、研讨等必须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8.2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同时,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24辆,其中:轿车20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办案工作以及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69万元、下降1.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75%,主要用于录音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复印机、电脑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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