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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乐检察长到自贸区调研检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工作
时间:2019-11-04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网站  【字号: | |

  10月24日,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乐到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调研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社会治理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韩俊平,市工商联副主席廖泳清,龙马潭区委书记、自贸区党工委副书记刘光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家代表、社区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和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授牌仪式。

  罗乐检察长、刘光明书记为工作站授牌,龙马潭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会签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备忘录》。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方主持授牌仪式。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韩俊平指出,设立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是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加强协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有益尝试,希望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平台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会上,与会人员对近年来泸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对接自贸区单位和企业,服务保障自贸区健康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自贸区内各单位、企业的对接,倾听司法需求,宣讲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支持,帮助相关单位、企业进一步提升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希望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正确区分正常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三是希望检察机关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希望检察机关发挥好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罗乐检察长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说:检察机关将认真梳理,研究有力举措,着力打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促进自贸区社会治理建设。一是要加强检察宣传,让自贸区单位、企业充分了解检察职能,让检察服务社会治理和民营经济发展更加精准;二是要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切实维护自贸区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更多借助派驻自贸区检察室、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平台,加强与自贸区内各单位、工商联的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社会治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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