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市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三级检察院联动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强化释法说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月26日,四川省检察院承办人深入基层,指导泸州市检察院及泸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见证、监督。

  申诉人何某某(系原案被告人张某的母亲)不服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判决,坚持认为案发时张某系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先后向泸县人民检察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三级检察院承办人认真审查在案证据和深入调查,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为促进申诉人更加客观、理性对待案件审查结果,化解其心中疑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特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笞复。

  公开答复会上,三级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分别简述办案过程、逐一解答了申诉人诉求,对审查结案的理由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分别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希望申诉人解开心结,放下包袱,回归正常生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承办人当场向申诉人何某送达了《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申诉人表示接受该结果。

  公开答复会后,受邀请人员表示,此次三级检察院对同—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答复,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视,对法律、对申诉人的尊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深入基层支持矛盾化解,市、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在严把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关的同时,将答复环节工作做实做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一次真正的“阳光检务”。

友情链接
基层院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