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 年 9 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20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包括: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对本市辖区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14)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负责其他应当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机构设置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它事业单位1个(未独立预算)。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其中,主要业务机构8个,分别为第一至八检察部,综合业务机构4个,分别为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综合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此外,一共加挂四块牌子,分别在第一检察部加挂了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牌子,在第二检察部加挂了知识产权检察部牌子,在检务督察部加挂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在政治部加挂了司法警察支队牌子。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108人,实有100人:其中政法编制90名,实有89人,事业编制10名,实有7名;工勤编制8名,实有4名。人员减少情况:2023年度,政法专编人员退休4人,工勤退休1人。人员增减情况:2023年度调进7人、新进2人、调出0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52.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6.27万元,增长13.8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及一中心一基地、智慧检察等一次性项目增加年初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5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2.83万元,占10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5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72万元,占63.07%;项目支出2235.11万元,占36.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52.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6.27万元,增长13.8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自然增长及一中心一基地、智慧检察等一次性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2.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6.27万元,增长13.8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自然增长及一中心一基地、智慧检察等一次性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2.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48.51万元,占8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94万元,占9.91%;卫生健康支出181.03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323.06万元,占5.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5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它组织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32.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62.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两房”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行政部门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72.94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部门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62万元,完成预算100%。所有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7.06万元,完成预算100%;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所有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39万元,完成预算96.98%,较上年度增涨57.8万元,增长10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相关公务接待和厉行节约的规定,进一步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59万元,占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3.5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9万元,完成预算96.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57.89万元,增长123.67%。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两辆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7.8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9.66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38.2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办案工作以及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完成预算4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相关公务接待和厉行节约的规定,进一步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高检院、省院、国内其他省、市(州)、县检察机关来泸州办案、检查、调研、交流学习人员及市内各区县检察院办理案件和汇报工作人员,以及接待其他关心、支持我市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级领导、专家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6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8万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4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9.87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积极实施办公楼维修改造及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等措施,进一步节能减耗,促进办公成本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02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会议室设备更新和办公楼排危等。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参加紧急会议、重大调研、应急处置及机要通信等重要公务活动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史馆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4个项目均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分,绩效自评综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升了编制质量。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明确、量化、合理,覆盖全部项目,能反映年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资金类别和用途执行,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完成,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部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它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它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事务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活动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人员的各类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备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司法救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行政部门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部门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其它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项):其它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方出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其中,设立主要业务机构8个,分别为第一至八检察部,综合业务机构4个,分别为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综合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此外,一共加挂四块牌子,分别在第一检察部加挂了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牌子,在第二检察部加挂了知识产权检察部牌子,在检务督察部加挂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在政治部加挂了司法警察支队牌子。下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依法向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4)依照法律规定对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5)对本市辖区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6)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7)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8)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9)受理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0)对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13)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14)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15)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16)负责其他应当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有编制108人,实有100人:其中政法编制90名,实有89人,事业编制10名,实有7名;工勤编制8名,实有4名。人员减少情况:2023年度,政法专编人员退休4人,工勤退休1人。人员增减情况:2023年度调进7人、新进2人、调出0人、退休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5,604.9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调整后预算额为60,52.8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额为6052.83万元。
(二)支出情况。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5,604.9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调整后预算额为6052.8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额为605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7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63.07%;项目支出2235.1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36.93%。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2023年,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升了编制质量。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明确、量化、合理,覆盖全部项目,能反映年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资金类别和用途执行,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完成,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履职效能。2023年,在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历次会议部署,坚定“1234”工作思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在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四川样板中争当实干先锋,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新征程中走在前列,争当标兵,检察工作实现整体提升、跨越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0563件,同比上升4.14%。其中刑事检察4785件,民事检察565件,行政检察221年,公益诉讼检察384件,检察技术、控告申诉检察等其他类案件4608件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服务大局更深更实,法律监督质效更高,自身建设进步明显。全面完成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本指标得15分。
2.预算管理。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资金类别和用途执行,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全年调整预算收入为6052.83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实际支出6052.83万元,除1-6月整体支出较慢,下半年加快执行进度,年终无结余,预算执行进度为100%,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为0;资产年初配置预算与实际完成一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采购金额一致(除质保金未支付),全部实现支付。“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一般性支出等较上年实现预算和执行数双减。该指标得22.9分。
3.财务管理。在2023年财务工作中,我院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科学设置财会岗位,贯彻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严格审核票据,规范使用资金。该项指标自查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年末总额10112万元,上年年末总额9638.91万元,增加473.09万元,增长4.91%,增加原因为: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年末总额1028.17万元,上年年末总额231.17万元,增加797万元,增加344.77%,增加原因为:对一中心一基地的建设及信息化项目工程未完工,已支付部分列入在建工程。人均资产占有较上年增长1.76%,增长原因是办公办案信息化智能化需求增加,信创产品价格较高等。连续三年开展机关三化建设,资产利用率有所提高。本院无闲置资产。该指标自查得分7.2分。
5.采购管理。2023年实施政府采购总额295.8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77.8万元,工程采购支出218.03万元。因单位涉密属性,不适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无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政府采购按支付进度全部支付。该指标自查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2023年共实施包括智慧检察、办案业务费、检察机关一体化网络建设尾款(中省资金结转)、一中心一基地项目资金、检察业务宣传经费等24个项目共计2235.11万元,实际支付2235.11万元,除跨年项目,其他项目均100%完成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5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980.1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
1.项目决策。泸州人民检察院涉及100万元以上的7个项目全部进行了事前预算绩效评估。事前评估内容涵盖了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评估事项,确保了事前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的扎实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与实施基本一致。所有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入库。该指标自查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同向,没有大的调整,实际执行率100%。该项自查得分12分。
3.目标实现。整体目标和项目目标均在即定范围内完成,办案业务费、转移支付项目案件办理数超额完成,偏离度高于30%。但所有项目实现效果高于即定要求。该项自查得分10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实施政府采购总额295.8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77.8万元,工程采购支出218.03万元。采购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各部门考核事项,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题整改。按要求对自评信息公开,将应用情况向财政部门反馈;通过绩效评价开展,使项目实施更加科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3年,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完成,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升了编制质量。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明确、量化、合理,覆盖全部项目,能反映年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资金类别和用途执行,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自评得分95.1分。
(二)存在问题。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责任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个别部门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对预算需求调查不充分,预算采购变动较频繁,导致预算准确度不高。三是预算资金支出安排缺乏总体规划,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严格执行预算法、预决算相关规定,继续发挥上下联动效力,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编制指导工作,继续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加强支出绩效跟踪,继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提高预算执行绩效,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市财政部门多组织各部门财务人员进行交流学习,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难道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1T000000028976-办案业务费(含公益诉讼50万)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探索加强法律监督的方式途径。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依法办理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和指导全市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组织人员培训5次、开展公益诉讼宣传4次、召开公益诉讼会议3次。 |
2023年,实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探索加强法律监督的方式途径。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依法办理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和指导全市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各类研讨、宣传会议10余次。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检察工作实现整体提升、跨越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0563件,同比上升4.14%。其中刑事检察4785件,民事检察565件,行政检察221件,公益诉讼检察384件,检察技术、控告申诉检察等其他类案件4608件。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服务大局更深更实。法律监督质效更高。自身建设进步明显。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办理数 |
≥ |
200 |
件 |
563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案件正确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成效高。(错案率为0,探索加强法律监督方式途径得到省检以上肯定不少于3项,不引发大规模舆情) |
定性 |
高 |
|
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3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预算数 |
≤ |
60 |
万元 |
6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各项检察业务持续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办理的案件均无不合格、瑕疵案件,体现检察业务工作质效的核心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位,基层院全部进入一等序列。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求极致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办理的案件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比如文书出现错别字,文书格式不规范等。 |
改进措施 |
强化内部监督,持续做精流程监控和数据监管,综合应用智慧案管、智检系统、人工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办案流程中文书制作、回传,案卡填录监控,及时提醒检察官修正,并做好跟踪监督整改,持续做深案件质量评查,认真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常规抽查、专项评查,在评查中注重发现优质案件。做好结果运用,对发现的不规范办案情形和案件质量问题纳入对检察官和部门的绩效考核。 |
项目负责人:赵永忠等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1T000000028999-驻村第一书记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团结带领古蔺县东兴镇姚家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宣讲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实事、建好扫黑除恶机制、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搞好产业发展,引领姚家村脱贫致富奔小康。 |
团结带领古蔺县东兴镇姚家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宣讲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实事、建好扫黑除恶机制、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搞好产业发展,引领姚家村脱贫致富奔小康。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年初规划和当地产业政策,切实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3.00 |
3.00 |
3.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 |
3.00 |
3.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村920人精准帮扶 |
≥ |
920 |
人 |
92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整村整体治理水平提升,增收增产 |
≥ |
10 |
% |
11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全村不出现返贫,形成当地优势产业,集体经济在上年基础上增长20%以上)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年驻村差旅等费用控制在预算数内 |
≤ |
30000 |
元 |
300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优。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肖鹏程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1T000000029001-办公楼中央空调机组采购(上年结转)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2021年办公楼中央空调更换完成。结转尾款及质保金 |
按期完成上年项目支付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期支付上年空调机组采购尾款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6.00 |
6.00 |
5.99 |
99.91%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6.00 |
5.99 |
99.91%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楼层检查 |
≥ |
12 |
台/套 |
12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能环保质效优(能效2级以上,节约电量5%以上)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警使用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数内 |
≤ |
60000 |
元 |
5999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按时支付。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孙发平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2T000000368395-物业管理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办公、办案业务用房的物业管理保养,设备、大楼形象、安全保卫、电梯维护、消防设备维护服务。保证办公大楼的安全、正常运转。办公楼公共绿化、花草养护和管理。公共卫生清洁维护及车辆停放管理。 |
完成办公大楼办案区和办公区、食堂及附属设施日常物业维护管理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物业公司川酒物业按合同约定负责办公大楼办案区和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日常物业维护管理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160.00 |
160.00 |
160.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0.00 |
160.00 |
160.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各楼层物业管理需求 |
≥ |
15000 |
平方米 |
150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每月考评达到物业管理行业中等以上水平要求,达标率 |
≥ |
98 |
% |
98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切实全面保障市院检察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显著(环境整洁、绿化优美、秩序井然)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消除安全隐患成效优,杜绝机关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率为0)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物业服务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全年物业管理费用 |
≥ |
160 |
万元 |
16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整体运行好,干警职工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孙发平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2T000000368414-检察宣传工作经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拍摄微电影微视频等影像资料宣传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
通过与5家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拍摄微电影微视频等影像资料宣传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与本地电视台、报社及其它宣传平台,拍摄宣传视频、普法视频、两微一端推广,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54.00 |
54.00 |
54.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4.00 |
54.00 |
54.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片、形象片、汇报片、微课程、案例教学片等拍摄制作 |
≥ |
6 |
项 |
12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宣传主题 鲜明,刊载等采用率 |
≥ |
50 |
% |
8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检察工作宣传及推进作用优良(群众知晓率提高)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高(均为正面评价)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宣传受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低于预算数 |
≤ |
54 |
万元 |
54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较好水平完成检察内宣、外宣,充分展示工作成绩,提升公众认知度。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梅登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2T000000368428-信息系统运维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通过购买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对办公设备、网络、机房等进行技术支持,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
按信息系统管理分级要求,聘请过有资质的公司及个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对办公设备、网络、机房等进行技术支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由符合条件的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对机关运行的五套系统及多个办公办案平台提供运维保障。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75.00 |
75.00 |
75.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5.00 |
75.00 |
75.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种系统运维 |
≥ |
5 |
套 |
5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服务质量满足正常办公办案需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运行成本,提供工作便捷度高(解决95%以上运行问题)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系统稳定 性高(正常使用率在330天以上)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使用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年运行费控制在预算数内 |
≤ |
75 |
万元 |
75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全力保障办公办案需求。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多头管理,配合度可进一步提升。 |
改进措施 |
整合资源,理顺关系,使各环节衔接一致。 |
项目负责人:张锐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2T000000368472-区域中心城市检察品牌创建经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落实中央文化强国战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发挥文化的精神凝聚、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展示交流而和服务保障功能,努力建设检察文化和检察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具有检察职业特点,充满人文关怀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检察文化。 |
按照高检、省院检察文化建设要求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开展检察品牌建设,提升精神凝聚、辐射带动、创新引领等。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新时期检察文化建设纲领,并结合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打造多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检察品牌。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45.00 |
45.00 |
45.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45.00 |
45.00 |
45.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品牌 |
≥ |
3 |
项 |
4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创建活动预定项完成率 |
≥ |
95 |
% |
95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发挥文化的精神凝聚、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展示交流而和服务保障功能较高(在全省检察文化单项考核处于第一梯队)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通过检察文化建设,为泸州“决胜全面小康、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贡献检察力量质效优(检察品牌群众知晓度高)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与检察干警受教育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少于每年预算数 |
≤ |
45 |
万元 |
45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完成既定任务,实现预定目标,在川南地区实现领先。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林知秋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3T000008108288-一中心一基地建设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一中心一基地主体建设前期准备 |
完成前期勘察设计等基础工作。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建设。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500.00 |
560.00 |
560.00 |
100.00% |
10 |
10 |
追加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0 |
560.00 |
560.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设计规划面积主体建设 |
= |
3000 |
平方米 |
50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符合公共建筑安全和节能规范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覆盖川南五地市,提升城市能级效果优(成为川南五市唯一)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川南地区政法使用办案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建设成本 |
≤ |
560 |
万元 |
56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全面完成即定目标,稳步推进“一中心一基地”项目建设。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支涛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3T000008108293-检史馆建设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检史馆场馆声光电设备及展示系统建设 |
按规划完成检史馆场馆声光电设备及展示内容建设。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装修改造和设备采购相关要求组织建设。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125.00 |
125.00 |
125.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5.00 |
125.00 |
125.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场馆布置并实现声光电同步展示 |
≥ |
800 |
平方米 |
8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教育和干警学习需求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1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达到教育全市检察干警职工效果优(全市干警参观学习达到70%,对外展出20场次以上) |
定性 |
优 |
项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全市干警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价内 |
≤ |
0.16 |
万元/平方米 |
0.15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建设目的,实现引领教育功能。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建设周期较长,未及时投入使用。 |
改进措施 |
类似项目中兼顾多用途及时效性等,规划设计建设应有前瞻性,加强项目建设时效管理。 |
项目负责人:李哲川 |
财务负责人:林小青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3T000009510198-2023年培训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司法能力培训 |
按批复内容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培训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工作要求组织干警参加本级和上级司法能力提升培训。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32.00 |
32.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2.00 |
32.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培训人数 |
≥ |
130 |
人次 |
41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司法能力提升 |
≥ |
15 |
% |
15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2023年9月以前 |
≤ |
9 |
月 |
9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效果 |
定性 |
好 |
|
好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下达预算内 |
≤ |
32 |
万元 |
32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按年初培训计划开展好培训,达到预定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下拨资金标准与现行物价不适应,不能全员培训覆盖。 |
改进措施 |
精心组织,精打细算使用好培训经费。 |
项目负责人:林知秋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3T000009656568-2022年向上申请资金奖励经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更好完成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检察机关发展。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总结上年向上争取资金经验,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争取资金规模大于上年数,实现正增长 |
≥ |
5 |
% |
7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与上级政策规定符合度 |
≥ |
95 |
% |
95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之前完成 |
≤ |
6 |
月 |
6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下年资取垫定好基础 |
定性 |
优 |
头/只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按财政额度使用 |
≤ |
20 |
万元 |
2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支持超过上年规模,实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林小青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4T000009966654-办公用房维修改造(2023)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办公楼电梯更换、地下车库消防改造、办公楼外墙及屋面漏水、及充电桩建设等 |
2023完成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办公楼电梯更换、地下车库消防改造、办公楼外墙及屋面漏水、及充电桩建设等,实现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2023年下半年下达,立即按前期规划组织招采落实施工,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159.66 |
124.93 |
78.25% |
10 |
7.8 |
下半年获机关事务局批准实施并下拨经费。部分款项按合同约定次年支付。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59.66 |
124.93 |
78.25%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12个月内建成使用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面完成3个项目建设 |
≥ |
3 |
项 |
3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建成使用超过10年 |
≥ |
10 |
年 |
1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通过改造干警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招标控制价内 |
≤ |
1596602.15 |
元 |
1249337.9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7.8 |
|
评价结论 |
除未实现全额支付外,按进度推进,取得预期效果,消除机关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办公办案安全,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自评得分97.8分。 |
存在问题 |
部分款项结转下年支付。 |
改进措施 |
做好前期工作,抓紧工程实施,做好进度监管。 |
项目负责人:支涛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0024T000011224050-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经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基层治理宣传、帮助、协作大于4次,宣传帮助到位,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深入基层,通过宣传、帮助、与其他部门协作等方式,做好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民生福祉。 |
完成协作工作任务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资金下达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并使用资金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0.30 |
0.30 |
100.00% |
10 |
10 |
根据工作要求追加经费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30 |
0.3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治理宣传、帮助、协作 |
≥ |
4 |
次 |
4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宣传帮助到位 |
定性 |
好中差 |
项 |
好中差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最低收益年限 |
≥ |
1 |
年 |
1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宣传经费 |
= |
3000 |
元 |
30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效果,实现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民生福祉。自评得分100分。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孙发平 |
财务负责人:韩小玲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