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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度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日期:2026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包括: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对本市辖区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14)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负责其他应当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其中,主要业务机构8个,分别为第一至八检察部,综合业务机构4个,分别为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综合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此外,一共加挂四块牌子,分别在第一检察部加挂了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牌子,在第二检察部加挂了知识产权检察部牌子,在检务督察部加挂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在政治部加挂了司法警察支队牌子。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108人,实有98人:其中政法编制90名,实有85人;事业编制10名,实有9名;工勤编制8名,实有4名。人员增减情况:2025年度,政法专编人员新进3人、调出2人、退休4人;事业编制人员新进2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56.1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3.06万元,增长5.1%。主要变动原因是重点项目“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等一次性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5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56.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6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4.6万元,占51.1%;项目支出3741.52万元,占4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656.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73.06万元,增长5.1%。主要变动原因是重点项目“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等一次性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3.06万元,增长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一中心一基地”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568.68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38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73.48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297.58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65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24.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67.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两房”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654.23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支出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92.32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59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7.61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预算100%。所有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9.22万元,完成预算100%;。所有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6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1.5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8.64万元,下降2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63万元,占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15万元,占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6.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增境外业务培训。

开支内容包括:1.团组名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访地点:尼泊尔,取得成效:参加“数字时代犯罪:预测与应对”主题国际会议,交流学习两国的经验和做法。2.团组名称:四川检察官代表团,出访地点:俄罗斯,取得成效:参加“民事行政法律制度与检察领域司法改革”培训,为健全完善我国民事行政法律制度与检察领域司法制度改革提供思路,提高全体培训学员的专业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35.26万元,下降27.89%。主要原因是少更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6.3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72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8.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8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办案工作以及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高检院、省院、国内其他省、市(州)、县检察机关来泸州办案、检查、调研、交流学习人员及市内各区县检察院办理案件和汇报工作人员,以及接待其他关心、支持我市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级领导、专家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4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澳门检察院代表团来泸州调研交流检察工作。外事接待1批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3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4.42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非必要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36万元。主要用于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电子物证实验室及办公办案信息化平台设备集成等。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参加紧急会议、重大调研、应急处置及机要通信等重要公务活动保障。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在2025年度,组织对办公办案场所日常维护项目、辅警人员经费等2个项目涉及金额480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活动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人员的各类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备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司法救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出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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