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孝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泸州检察接续发展、成果丰硕的奋进之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年来,我们向全市人民展现出紧跟核心、政治坚定的泸州检察。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全面接受省委联动巡视、市委常规巡察,抓实“同题共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9次。坚持将党建引领贯穿检察业务全过程,1件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优秀案例,泸州“纳爱”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2个区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一年来,我们向全市人民展现出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泸州检察。争取最高检批复同意在泸州设立全国唯一“检察机关酒类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实验室”,按照全国标杆、样板的要求,建成并运行“一中心一基地”,其中,司法鉴定中心连续7年参加公安部、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满意率均达100%。跟进服务法治泸州建设,探索建立的“府检联动数智平台”在全国行政检察工作会上作交流展示。一年来,我们向全市人民展现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泸州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9797件,同比下降0.98%,其中刑事检察案件5608件,民事检察案件568件,行政检察案件797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31件,检察技术等其他类案件2493件。27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事)例,其中入选最高检2件。一年来,我们向全市人民展现出自强不息、接续奋斗的泸州检察。全市检察机关荣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114项,其中,国家级、省级64项。承办最高检、省检察院重大活动6次,6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最高检、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先后5次调研泸州检察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与党和人民同心,与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泸州、法治泸州建设同行,检察理念实现新转变、法律监督实现新发展、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护航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81人,起诉334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办理的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贯彻落实最高检“三个善于”工作要求,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依法不批捕726人、不起诉85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369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坚持以监督保障善治,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8件,推动解决教育、医疗等社会关注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智力残疾、精神疾病女性等特殊群体未登记户籍信息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180余名无户籍妇女儿童户籍登记,破解权益保障困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8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与公安机关合力纠治涉企刑事“挂案”11件,办理涉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3件,让企业卸下“诉”累、轻装上阵。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办理赵某某财产被违法冻结侦查活动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发挥“同心圆·双保中心”品牌优势,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4人,服务泸州优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江阳区检察院“江检纵卫”知识产权办案团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检等6部门联合表扬为成绩突出集体。
有力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联合办理跨区域协作案件17件。禁毒工作做法纳入川渝法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事例。合江县检察院与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会签《监督保障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协作办法》,首次协同办理跨区域拘役罪犯探亲权保障案,让“回家权”从法律条文变为现实。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48人,经最高检指定管辖,办理泸州建市以来首起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按照最高检“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工作要求,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6人。
二、牢记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群众幸福生活。聚焦“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7人,开展食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守好老百姓“钱袋子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398人。龙马潭区检察院办理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3·21”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起诉139人,追赃挽损3700万余元。全力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74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1件,助力美丽泸州建设。
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5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等70万余元,让外出务工人员“劳有所得”。古蔺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11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案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0件,发放救助金110万余元。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2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1人,附条件不起诉33人,开展帮教59次。连续11年推进“纳爱·守护花蕾”法治护航农村留守女童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普法教育活动120余场次。
认真化解群众信访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1220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均为100%。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治理,院领导带头接待来访群众126次,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38件。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打造“枫和”和解五法工作室,把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促推民事检察案件和解75件,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2个工作室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和解五法”优秀工作室。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推进刑事检察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244件,监督立案16件、撤案104件,纠正漏捕12人、漏诉16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或不规范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42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监督11次,坚决纠正不当执行。最高检组织10名特约检察员调研泸州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精准有效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568件,其中办结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3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民事抗诉1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假官司”18件。强化对适用法律错误等审判程序违法情形监督,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2件。与法院联合开展“针对逃避执行加强检察监督与民事执行衔接 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9件。泸县检察院与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联合办理两地企业长期未执结纠纷案,推动执行款一次性兑付到位,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强化履职推进行政检察监督。着眼更好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深化高质效办好生效裁判监督攻坚行动,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1件。强化对行政审判和行政诉讼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办结案件95件。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665件,对446名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防止“当罚不罚”。叙永县检察院办理邓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食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案件处置会议纪要》,细化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促进相关领域执法司法统一,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办理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1件。98.6%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公益保护效果。对审前检察建议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用“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创建“奋楫”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在全市开展白酒行业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涉白酒食品安全案件53件。泸州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白酒行业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试点单位。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报告工作25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等重点工作,落实审议意见,推进整改到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反馈满意率100%。积极参与“四官一员”进家入站活动。扎实推进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纳溪区检察院吸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促茶产业水资源项目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推区人大通过“全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决议,形成茶产业保护长效机制,共护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主动适用泸州市地方性法规办案18件,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案件。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10次,对意见建议逐一整改、逐一反馈。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与活动280余人次。不折不扣抓好检务公开,组织各类公开听证298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72件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2000余条。泸州检察工作被《法治日报》等中央级媒体报道130余次,《诚可“桂” 事能“圆”》等2个10万+新媒体普法作品,获中央网信办全网推送。
五、狠抓强基固本,锻造过硬队伍
扎实推进“两大工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检察院党组提出实施为期三年的人才支撑、科技支撑“两大工程”,推进泸州检察接续发展、持续辉煌。实施“人才支撑”工程,制定检察人才培养三年规划,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190余人次。涌现出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7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26人。实施“科技支撑”工程,推进四川检察大数据泸州分中心建设,利用自建模型和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的模型,发现监督线索471条,办成各类监督案件402件。自主研发的“刑事立案未处理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运用率位居前列,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模型推广工作表现优异检察院。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四川省检察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十四条措施》,对7个区县检察院全覆盖完成政治督察、内部审计工作。全面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年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51件。集中开展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既为基层减负、也为基层赋能。加强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配备。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巩固提升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成果,坚持市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检察院,切实为基层检察院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夯实基层检察发展基础。3个区县检察院获评全省“五强”基层院建设优秀院。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顽强拼搏、接续奋斗,在攻坚克难中勇毅前行,在积厚成势中赢得主动。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泸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仍需提升,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短板,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持续加强,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不断改进,努力解决。
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既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依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凝心聚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州、法治泸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在服务构建富有泸州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做实法治保障。聚焦保障实施“项目质效比拼年”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上倾注全力。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深化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普法宣传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作用,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精准发力。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全过程全流程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依法履行检察侦查职责。精准有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推进虚假诉讼惩治,强化对执行活动监督。规范有序做实行政检察,高质效办好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助力依法行政。加强14个法定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功能和价值。
四是在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铁军上持续用力。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人才支撑、科技支撑“两大工程”,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泸州检察队伍鲜明的履职特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持续坚定“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泸州检察工作目标,挺膺担当、实干争先,努力为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