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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胜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检发政〔2024〕34号


关于张胜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院、市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下属)事业单位:

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通知,市委决定:

张胜春同志任中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7月起算。

此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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