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检发政〔2024〕35号
关于胡运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院、市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下属)事业单位:
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通知,市委决定:
免去胡运汉同志任中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书记职务。
接泸州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知,经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胡运汉同志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
同时,因工作需要,经市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胡运汉同志任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任免职时间以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知为准。
此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