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检发政〔2024〕42号
关于龚淳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院、市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下属)事业单位:
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通知,市委决定:
免去龚淳同志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职时间自2024年10月起算。
此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