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3年8月,下辖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7个区(县)检察院。全市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52名。
市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90名,有院领导班子成员8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设有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加挂“法警支队”牌子,下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和重大犯罪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刑事执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察侦查部)、第四检察部(民事检察部)、第五检察部(行政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2个直(下)属事业单位:川南检察技术开发中心(加挂“四川省酒类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技术研究中心”牌子)、泸州市检察信息中心。
近年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传承和弘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泸州检察精神,努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推动四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泸州贡献。全市检察机关先后3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7个基层检察院先后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等称号,3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泸州“纳爱”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五大品牌之一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文化品牌,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国公诉标兵、感动四川检察人物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